2017年2月5日 星期日

台灣民願怨之聲修法活化公民社會!拒絕NGO參與?人團法「非績優」團體場外抗議記者會紀錄20170206



資料來源:台灣人權促進會
時間:26日週一上午930
地點:內政部(台北市徐州路五號)
內政部「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」將於下週一(26日)於舉辦一場「社會團體法說明會」,會議中僅邀請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等12個「績優團體」參與,承辦人表示受上級指示,拒絕讓其他團體參與討論。
就在本會發出抗議聲明,並決定在場外舉辦記者會後,內政部卻來電表示:長官指示要邀請本會參與。拒絕或邀請本會的說辭一再地改變,也讓民間團體無所適從。
「人民團體法」長期以來箝制公民社會發展,對於民間團體的發展不利,甚至連民間團體的團體名稱、職稱、開會次數、開會人數等各種事項,政府都要加以干預,透過行政來影響人民團體的運作,未來要立「社會團體法」,究竟又會如何影響民間團體的運作及發展?下週一,這些政府眼中的「非績優」民間團體,將於場外抗議,並表達對於修法的看法!
主持: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
發言:
台灣人權促進會/副會長翁國彥律師
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/執行長 黃怡碧
台灣守護民主平台
台灣勞工陣線/教育推廣部主任 楊書瑋
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/執行長 黃怡翎
社團法人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/專案經理 游鯉綺
社團法人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/宣廣組長 莊棋銘
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
經濟民主連合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
活動日期:2017/02/06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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